我于2020年8月27日加入公司,并于2020年9月15日晚提出离职,经领导同意,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交接并离开公司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30:17 阅读:9422
我于2020年8月27日加入公司,并于2020年9月15日晚提出离职,经领导同意,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交接并离开公司。2020年10月15日向公司结算最终工资后,公司因各种原因恶意扣除工资,不给予补贴,我的基本工资减半。本来工资2000多,公司只给875元。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顺利的电话

俏皮的胡萝卜

2026-04-06 21:30:17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