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已经打了辞职报告,今年一月份我自动离职,然后二月份去讨要工资,店里说自动离职工资不给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2:41 阅读:1376
你好,我在一家餐馆工作。去年8月我做了一份辞职报告。因此,店长不允许我辞职。我在今年1月自动离职,然后在2月去索要薪水。商店说我不会自动付款。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无辜的信封

老实的小丸子

2026-04-02 19:22:41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含糊的毛豆
    回复
    2026-04-02 19:22:41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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