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3:18 阅读:6106
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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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时光

强健的早晨

2026-04-02 16:43:1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无限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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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3:1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 漂亮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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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3:1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 英勇的大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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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3:18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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