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10-24 06:56:08 阅读:220
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最佳回答

无奈的云朵

耍酷的身影

2026-10-24 06:56:0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积极的紫菜
    回复
    2026-10-24 06:56:0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 繁荣的寒风
    回复
    2026-10-24 06:56:08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 儒雅的大叔
    回复
    2026-10-24 06:56:08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上一篇 男女都是未成年人开房,遇到警察查房怎么办

下一篇 麻醉引起脊髓损伤、截瘫、尿失禁,2级残疾赔偿多少,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