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32:00 阅读:7453
我是合肥经济开发区融科的业主,2015年刚入住,小区地下车库开发商只卖不租,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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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蓝天

执着的小蜜蜂

2026-08-23 12:32:00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整齐的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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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32:00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 悲凉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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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32:00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 魁梧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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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32:00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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