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3日签的合同

司法 时间:2026-10-24 09:57:13 阅读:2612
我于2017年3月3日签署了合同。2018年3月31日。现在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了。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最佳回答

纯情的母鸡

孝顺的玉米

2026-10-24 09:57:13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没有赔偿。如果是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热心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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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09:57:13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没有赔偿。如果是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意的镜子
    回复
    2026-10-24 09:57:13

    如果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神勇的含羞草
    回复
    2026-10-24 09:57:13

    您好,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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