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08年8月借款3万元,19年8月至日未还款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7:45 阅读:6607
182008年8月借款3万元,19年8月至日未还款。再延续一年至2020年8月,但担保人拒绝继续担保。如果现在要求还款,担保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当时,借据没有具体说明担保人的担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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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07:45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跳跃的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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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7:45

    要看具体情况。担保方式有两种,一般担保或连带担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 默默的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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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7:45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香蕉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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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7:45

    您好,只要是债务人有按时返还借款,那您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所担保的债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时还要看是一般的保证人,还是连带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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