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11月在这个单位工作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21:13 阅读:6957
我于2002年11月在这个单位工作。后来,该单位要求我在2008年1月和2009年12月与同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份劳务合同(工作仍为原单位)。现在合同到期,单位准备终止。我应该从哪一年开始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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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4 11:21:13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是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