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加入某公司,2019年4月离职,在职期间尽职尽责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50:16 阅读:992
2018年11月加入某公司,2019年4月离职,在职期间尽职尽责。自2019年以来,公司共拖欠工资三个月,期间于2020年8月13日还清两个月工资。上个月谈判失败后,我被告知劳动监督大队。任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双倍补偿,前两个月能否纳入双倍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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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搏的月亮

健壮的小丸子

2026-04-04 21:50:16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俭朴的微笑
    回复
    2026-04-04 21:50:16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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