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在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下签订了认购合同,定金能否退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21:44 阅读:7548
销售人员在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下签订了认购合同,定金能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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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孤独的大侠

淡定的西牛

2026-04-04 20:21:44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迷人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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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21:44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 和谐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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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21:44

    1、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3、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 粗犷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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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21:44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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