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9月给人事辞退离职,我给要求经济补偿就没有,我有条件要求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42:22 阅读:3068
你好,我是退休工人。四年后我再次申请在超市工作。我在去年9月解雇了这些人员。我没有要求经济补偿。我进入公司时签了一份合同,离开时没有终止合同。到目前为止,公司必须收回每位员工的薪酬。我有什么条件吗?我进入公司时有合同,离开公司时不终止合同,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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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观的羽毛

背后的溪流

2026-04-04 21:42:22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玩命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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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42:22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 怕黑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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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42:22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冷傲的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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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42:22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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