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1月18日被口头告知2018年实行十二小时工作时间现在我是否应该去签2018年劳动合同呢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45:47 阅读:8475
2017年11月18日,我被口头告知2018年将实施12小时工作制。现在我应该签2018年的劳动合同吗?如果我不想工作12个小时呢

最佳回答

活泼的海燕

淡然的心锁

2026-04-06 16:45:47

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潇洒的银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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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45:47

    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无语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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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45:47

    你好,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 美满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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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45:47

    你好,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除此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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