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我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一家公司的员工,直到今年2020年11月10日
2017年11月16日,我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一家公司的员工,直到今年2020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工厂没有给我一份正式的工作,也没有买任何保险。2020年11月11日裁员了。请问工厂应该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为我结算工资。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应该赔偿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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