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审批不严谨,遭成重复领取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8:30 阅读:4255
单位审批不严,养老金重复领用,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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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导师

单薄的胡萝卜

2026-04-04 17:58:30

你好,建议登报挂失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知性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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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8:30

    你好,建议登报挂失

  • 积极的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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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8:30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 火星上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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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8:30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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