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了三年,试用期是倒17年10月17号,只是有的时候没那么及时,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什么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09:32 阅读:7107
我于2017年7月18日加入公司。合同为期三年,试用期为最后17年。10月17日,公司于今天上午11月30日与我交谈,说我在胡闹,但分配的工作已经完成,但有时并不及时,然后让我交出工作,第二天离开。我可以向公司要求什么补偿

最佳回答

文艺的月饼

无辜的招牌

2026-04-06 18:09:32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标致的硬币
    回复
    2026-04-06 18:09:32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上一篇 未经承租人同意,同住人与擅自动迁组签字合法吗

下一篇 精神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或车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