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天没有上班,根据劳动法单位有权利除名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56:15 阅读:5668
对不起,我已经20天没上班了。根据《劳动法》,单位是否有权被免职?被撤职后是否有任何补偿?

最佳回答

犹豫的抽屉

无聊的电灯胆

2026-04-06 17:56:1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欣慰的墨镜
    回复
    2026-04-06 17:56:1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欢呼的网络
    回复
    2026-04-06 17:56: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等

  • 唠叨的芒果
    回复
    2026-04-06 17:56:15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上一篇 老板跑了,拖欠我们的工资怎么办

下一篇 我们村的人从地下挖出黄金,就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