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安机关说要鉴定伤情才能给对方判刑,伤情鉴定是好了后才做的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08:19 阅读:9018
你好,律师同志:我被那个人恶意威胁并刺伤了脸,因为我不能和他说话。现在,公安机关表示,在对另一方判刑之前,有必要对伤害进行鉴定。我想咨询一下。伤情确认是否在恢复正常后进行?此外,另一方应向办案人提供福利。现在我不承认它是被刀刺伤的。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文静的火

整齐的小刺猬

2026-04-04 18:08:19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无果,如若伤势严重,可以起诉维权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淡淡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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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08:19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无果,如若伤势严重,可以起诉维权

  • 花痴的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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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08:19

    你好,可以报警,依据伤情追究责任

  • 娇气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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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08:19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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