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个人超市干了将近三个月因有事去不了了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6:46 阅读:5000
我在一家私人超市工作了近三个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去。在过去的18天里,我们没有给1000元以上的工资,也没有给500元的风险抵押。我们没有签合同。我能回来吗?他们说我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突然我不能再去了。没有提前交辞职报告

最佳回答

魁梧的小丸子

孝顺的铅笔

2026-04-02 17:46:46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文静的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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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6:46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缥缈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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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6:46

    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提出辞职如果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转正之后需要提前三十天,都需要以书面形式告知,但是有几种情况除外

  • 聪明的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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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6:46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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