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借款人是甲乙丙,承担清偿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6:10 阅读:5081
您好,甲、乙、丙三方共同向D借款10万元,借款人为甲、乙、丙三方,但实际使用的是甲方,后甲死了。A的妻子E.D向A、B、C、D和E法院提起诉讼,并承担了还款责任。责任应该如何分配?能否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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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猫咪

苗条的墨镜

2026-04-04 20:16:10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起诉甲公司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笑点低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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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10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起诉甲公司

  • 忐忑的大侠
    回复
    2026-04-04 20:16:10

    关于追讨债务,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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