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因病被辞退,16年工龄,我能争取什么样的合法权益,合同工在企业单位上班和正式工差别待遇是终生制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08:57 阅读:3484
该合同工于1994年进入工厂,并于1999年缴纳了社会保险。他因病在10年内被免职,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他在17年内检查了社会保险,并告诉合同工,该单位没有备案。保险费基于灵活就业、无工作领和16年服务年限。现在这个单位不为人知,也没有股份。我可以争取什么样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合同工和正式工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是终身的吗?

最佳回答

老迟到的季节

腼腆的魔镜

2026-04-04 17:08:57

你好:你可以以未给你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顺心的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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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08:57

    你好:你可以以未给你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温暖的山水
    回复
    2026-04-04 17:08:57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利

  • 受伤的苗条
    回复
    2026-04-04 17:08:57

    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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