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中考真题】16.法律保障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有( )

学习 时间:2026-04-07 23:48:39 阅读:2643
【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中考真题】16.法律保障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有( ) ①给朋友起侮辱性绰号 ②用漫画丑化老师形象 ③烧毁他人的日记本 ④辱骂及变相体罚学生A. ①② B. ①②④ C.②③④ D. ①②③④答案:B为什么撕毁被人日记不算呢

最佳回答

超帅的斑马

稳重的板栗

2026-04-07 23:48:39

这不是偷看并宣扬他人的日记,烧毁他人的本子并不侵犯其人格尊严,只是正好这个本子是写日记是而已。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热心的小丸子
    回复
    2026-04-07 23:48:39

    这不是偷看并宣扬他人的日记,烧毁他人的本子并不侵犯其人格尊严,只是正好这个本子是写日记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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