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制下,周天子与诸侯各有甚麼权利和义务 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立天子的威信及天子对诸侯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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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28:16强健的小鸭子
回复西周时期政治上的一大特点是周王的地位高、权力大,他是凌驾于诸侯国之上的,诸侯只是周朝中央政权下的地方政权。春秋时期的政治形势与西周大变。东迁后周王室经济、军事实力大减,王室微弱,逐渐形成了齐、秦、晋、楚争霸的局面。司马迁说:齐、秦、晋、楚在西周时甚微弱,封地或百里或五十里。到春秋时“四海迭兴,更为霸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①。春秋时代,就成了霸主的天下,周王室只是一个名存实亡的共主。西周时期,周天子为了对分封的诸侯国进行统治,任命某一诸侯国为一方的方伯,代周王对此一方较小的国家进行统治。春秋时期的“伯长”,已不是天子任命(虽然形式上还要周王承认),而是靠实力争夺,用武力迫使弱小的国家承认他的领导地位,是一种强权政治。西周时期,天子要定期到全国各地视察,以考核诸侯的政绩,称为“巡狩”。诸侯定期要到王都朝见周天子,称为“述职”。东迁以后,周王“巡狩”礼就再没有进行过,诸侯也不朝见天子了。像“周礼尽在鲁”的鲁国,在鲁隐公执政的十一年中,周天子曾三次派使臣到鲁“聘问”,而鲁国却一次也未去成周朝见过周王。按照旧礼制,诸侯死后,儿子继位时,办完丧事,必须穿上低等贵族士的服装,到王都去朝见天子。周天子再按他父亲的爵位赐给衣冠及礼器车马,称为“受命”,这样才算合法。东迁以后,这一礼制也没有了,但受天子的“命”为合法的诸侯,还是要的。然而已不是新君到王都去“受命”,而是打发一位使者到王都去“请”,实即是要“命”。周王也只好派人把册命送去,取一个好听的名称叫做天子“锡(赐)命”。来“请命”还算是对周天子的尊重,大都是干脆不“请”,径自顾自当上诸侯。如鲁桓公,到他死时,也没有派人去“请命”。直到他的儿子鲁庄公上台,才派人向周王为他的父亲“请命”,而这时的鲁桓公已是冢中枯骨了。在诸侯的争霸斗争中,周天子被用作霸主号令诸侯的旗号,他们打着“尊王”的旗帜,实际是为了“尊”他们自己。晋文公在城濮打败楚国后,于践土(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南、武涉县东南)会盟诸侯。晋文公要想提高盟会的规格,把周襄王召来与会,周襄王只得前去。天子跌份到如此程度,以至鲁国的史官不便直接记下天子被召而往的事,从为“尊者隐”出发,绞尽脑汁,想出“天王狩于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这几个字来掩饰①。到战国时期,周王的权威更微弱。各诸侯国内的贵族纷纷起而打倒国君。像晋国由赵、魏、韩三家瓜分,齐国被贵族田氏取代。诸侯倒霉,新的贵族起而为诸侯。新贵族上升为诸侯,已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在周显王三十五年,首先由晋国贵族升为诸侯的魏国与替代姜姓齐国的贵族田齐,在徐州相互称王,接着在周显王四十五年,韩、赵、魏、燕、中山五国国君互相承认王号。这其中除燕国是西周旧封国外,其它四国都是从贵族爬上诸侯国君的地位或者是由异姓建立的国家。这些新贵族先在国内夺取了政权,后又称“王”,向天子的目标进军。此后,其他大小诸侯国君,也纷纷仿效称王。从此,周天子独专的“王”号丧失,就成为一个小诸侯国君,而诸侯却都成了名符其实的大国“天子”了。西周时期的王权,是和宗法制度紧密相结合的。《诗经?大雅?公刘》:“食之饮之,君之宗之。”汉人毛苌传注说:“为之君,为之大宗也。”是大宗即是国君。宗法制度上的“大宗”即是“嫡长子”系统。与大宗相对的是“小宗”。“小宗”即是嫡长子以外的其他诸子的系统。所谓“嫡长子”是国王(或贵族)法定正妻所生的长子,其余的为庶子。按照宗法制度“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是法定的王位继承人。因为国王、贵族都是多妻多子制,有这一宗法制度,就避免了王位的争夺。嫡长子继承父位为国王,其余诸子则被分封为诸侯,为小宗。国王在宗庙中主持祭祖时,小宗要参加。从国家政权上讲,嫡长子是国王、国君;从宗法制上讲,嫡长子是大宗,是宗庙中的主祭者。诸侯、贵族在自己的国内、家族内,也实行相同的宗法制。也有大小宗的区别。诸侯的嫡长子继位为诸侯,是大宗。诸侯的其他儿子被封为卿大夫,为小宗。诸侯在国内是大宗,但在王国内,对天子而言,又是小宗。这样就把政权和族权结合起来,成为王位继承上的纲领,被称为“王纲”。西周时的国家政权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进入春秋以后,这种情况发生大变。东迁后的周王朝力量削弱,而诸侯国力量强大起来,诸侯与周天子间大宗、小宗的关系就动摇了。像郑庄公以军队抗击王师,就充分说明了这种现象。不仅如此,解决权力继承问题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已大遭破坏。由此而引起内部纷争,又进一步削弱了国家的力量,也打乱了旧秩序的平衡。西周王朝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亡于继承制的破坏。周幽王宠幸褒姒而废掉宜臼的太子位,而改立褒姒所生的伯服为太子,引起王室内部混乱,就是周天子开了破坏嫡长制度的先例,影响是很大的。进入春秋以后,王室内部庶出子弟间争夺王位的斗争事例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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