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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2:39:18稳重的飞机
回复一、公孙龙关于“白马非马”的辩论 现存的《公孙龙子》中的《白马论》有关于“白马非马”的详细的论证。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以及他的关于这个命题的辩论,也反映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问题。他从另一个出发点讨论了上面说的“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问题,得出了与惠施正相反的结论。惠施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来看这个问题。公孙龙是从命题出发,他看出了,在每个命题中,如“莲花是一种植物,玫瑰是红的”等,其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完全相同。正是如恩格斯所说的:“不论是在主语或者在述语中,总有点甚么东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但是恩格斯指出,“述语是必需和主语不同的”;这正是“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一般人都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对于这个命题作了相当详细的分析,明确地指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不同。但是他不知道这样的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反而把二者割裂开来,加以抽象化、绝对化,由此达到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就是把范畴固定化。其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在一个逻辑命题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一个肯定的命题中,个别与一般是对立面的统一(同一)。在“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地说,这个具体的马是个别。白马也是一般,白马只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马也只能在白、黄、黑等马中存在,只能通过白、黄、黑等马而存在。这就是说:凡实际存在的马总是有白、黄、黑等颜色的,不可能有没有颜色的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有矛盾又有统一,所以“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不是表示简单的等号而是表示一种辩证的统一。公孙龙一派发现了这个辩证统一中的对立面。他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表示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矛盾。这是他对于客观辩证法的某一方面的认识。 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说,“马”这个名词包括白马在内,但就“马”的内涵说,“马”这个名词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 从这些论点中可以看出,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二、公孙龙关于“离坚白”的辩论 公孙龙又有《坚白论》,其主要论点是“离坚白”。这个辩论是围绕着坚而白的石的例子进行的。就这个石说,应该说石是坚而且白的。石是个别,属于坚物类之中,也属于白物类之中。坚与白是一般,一般寓于个别之中。石与坚或白各是对立面的统一;坚白石的坚与白都只存在于石中。用当时辩论所用的话说,这就是“坚白域于石”,“坚白相盈”。公孙龙强调一个命题主语与述语之间的差别,强调个别与一般对立面的矛盾,认为坚只是坚,白只是白,有不为任何东西所决定的坚,也有不为任何东西所决定的白,所以坚、白是与石分离的,坚与白也是分离的。这就叫“离坚白”。 公孙龙所用以证明他的论点的辩论有两个部分。他先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见与不见离,一二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公孙龙子·坚白论》)这是从认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此所谓“见与不见离”。感觉到的与感觉不到是分离的。就人的感觉说,只有坚石,只有白石,没有坚白石。所以坚、白、石三,不可;坚、白、石二,可。坚、石是二;白、石亦是二。此所谓“一二不相盈,故离”。“不相盈”是说,坚之中无白,白之中无坚,石之中也无白和坚。 公孙龙又说:“且犹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公孙龙子·坚白论》)这是说,眼不能直接看见白的颜色,必需靠光(“火”),手也不能直接感到坚硬,必须靠抚摸(“捶”)。可是光和抚摸都不是人的感觉,都不能感觉东西,最后只有依靠精神作用了。但如果没有眼和光,没有手和抚摸,精神也无法感觉坚和白。这说明,人的认识作用的各部分也是彼此相分离的。这样推论下去,可以达到不可知论的结论。 公孙龙说:“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原作甚,依陈沣校改)石也?”“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同上)这是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说的。公孙龙认为坚这个一般是不定所坚的坚;白这个一般是不定所白的白。不定所白的白,不定所坚的坚,是一切白物或一切坚物的共同性质(“兼”),怎么能说是在石之内?“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坚不只是坚石的性质,也是任何坚物的性质。纵使没有任何坚物,而坚还是坚。不过如果天下没有坚石或任何坚物,则虽坚必坚而不是个别的坚物,好像藏起来一样;此所谓“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若果不定所白之白不能自白,它怎么能使石与物白?若白能自白,则不必借他物而亦自白。黄黑各色皆是如此。白可无石而自白,坚可无石而自坚,何必待坚白石?此可见坚、白是与石离的。公孙龙企图用这些话证明,一般可以独立于个别而存在。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辩论。公孙龙的哲学正是客观唯心主义。公孙龙看到作为事物属性的一般,是某一类事物所共有,就这一点说,他是正确的。但因此得出结论说,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独立存在,就是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成为客观唯心主义。 三、公孙龙关于“指”、“物”的辩论 公孙龙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中心,就是上面所说的“坚藏”。他还有一篇《指物论》进一步发挥这个思想。 凡名都有所指,公孙龙所谓“指”,就是名之所指。就一方面说,名之所指为个别。公孙龙说:“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名所以谓实,实是个别。就另一方面说,名之所指为一般。例如马这个名,可指此马彼马等个别,亦可以指马这个一般;白这个名可指此一白物,彼一白物,也可指白这个一般。一般亦称共相或要素。从认识论方面说,就是概念。 抽象的一般与具体的个别是对立的。唯物主义认为,抽象的一般,只能在个别之中,通过个别而存在。离开个别的一般是抽象的概念,只是人的思想的产物,没有客观的存在。公孙龙的《指物论》的主张,正是与此相反。 公孙龙认为每一个个别都是许多一般联合而成的,也就是说,个体是许多共相联合而成的。他认为天下之物,若将其分析,则惟见其为若干共相;但是共相却不是由共相组成的,不可再分析为共相。所以《指物论》开头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为物。”但共相必有所“定”,有所“与”,就是说,必通过个别的个体,通过物,才能在时、空中占有位置,成为感觉的对象,否则不在时、空之中,就不能为人所感觉,所以说:“天下无物,可谓指乎?”又说:“指也者,天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这两句话肯定,无所“定”、不“与物”的共相,是天下之所无;实际上是说,共相不是具体的事物,不是感觉的对象;这是正确的。不过他认为天下所无,还不就是没有,只是“藏”起来而已。这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 一般本来是寓于个别之中的,但当人认识事物的属性时,通过思维的能力,可以靠抽象的作用,把一般单独地作为思考的对象。这样,人就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事物的本质。但抽象化了的一般,仅仅存在于人的思维之中。它只是客观事物的属性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它本身却并没有独立的客观存在。公孙龙看到了一般可以单独地作为思考的对象,以及抽象在认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是,他把它片面夸大了。在他看来,既然一般可以抽象化而不存在于时、空(“指也者天下之所无”),可以概括许多特殊(“指也者天下之所兼”),它就可以不依赖特殊事物而独立存在(“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既然通过一般可以认识许多特殊(“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特殊的东西就应该依靠一般而存在(“物莫非指”)。这些只是脱离实际的幻想,其结果把抽象化了的一般看成了客观存在的实体,从而导致了先有抽象的一般而后才有具体事物的倒因为果的结论。 四、公孙龙关于“变”的辩论 公孙龙对于“此岸”世界也有讨论。他认为在“彼岸”的共相是不变的;在“此岸”的个体是变的。或变或不变,《公孙龙子·通变论》讨论了这个问题。《通变论》说:“曰,二有一乎?曰,二无一。曰,二有右乎?曰,二无右。曰,二有左乎?曰,二无左。曰,右可谓二乎?曰,不可。曰,左可谓二乎?曰,不可。曰,左与右可谓二乎?曰,可。”这是说,二的共相只是二,不是两个一的共相,所以“二无一”,它不仅不是“一”,也不是“左”或“右”。但“左”加“右”却是两个共相,所以说,“左与右可谓二”。下面接着说:“曰,谓变非不变可乎?曰,可。曰,右有与,可谓变乎?曰,可。曰,变奚(原作只,据俞越校改)?曰,右。”这是说,共相不变,但个体常变,所以说“变非不变”。“右有与”的“与”,即《坚白论》所说“坚未与石为坚”的“与”。公孙龙认为,共相自身虽不变,但表现共相的个体却可变。所以右的共相不变,而“有与”的右则可变。例如,在这个东西的右边的东西可变而为在这个东西的左面。《通变论》中设为问者说:甚么东西在变?回答说:右在变。这里所说的右是指具体的事物中的右,即“有与”的右,并不是右之共相。 就认识的过程说,共相或概念的不变,只有相对的意义。当客观具体事物发生了变化,或当人对具体事物的知识进一步深入以后,一事物的共相或概念的内容是要随之改变、丰富和发展的。公孙龙不了解这一点,把共相或概念的相对固定性片面夸大,从而得出了共相永恒不变的结论。按着《通变论》的理论,变的只是现实现象,现象虽在改变,还可以有永恒的不变存在。这种理论在社会实践上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现实社会中的君主虽然变成了臣子,但君主的共相却永恒不变;旧的社会制度的共相是永恒不改变的,具体社会中的改变只是暂时的现象。这样,公孙龙的哲学就成了为旧事物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护的工具。从这里可以看出,公孙龙的客观唯心主义是为旧的奴隶制度服务的。 五、公孙龙关于“名”、“实”的辩论 公孙龙子》中还有一篇《名实论》,集中地讨论了名实关系的问题。在这些讨论中,同样地暴露了他的唯心主义体系及其与政治的联系。 公孙龙认为一个命题中的主语和述语的关系就是名和实的关系。他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公孙龙子·名实论》)这就是说,天、地以及其中的一切东西都是物。一个物就是那个物,不多不少(“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这就叫实。实必定在时、空中占一定的位置,把它充实起来(“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这就叫作“位”。公孙龙的这几句所说的,倒都是唯物主义的命题。 公孙龙是主张名实相符的。名实不符,就是不当,这是公孙龙所反对的。从表面上看,在名实问题上,他似乎表现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其实并非如此。在如何使名实相符的问题上,公孙龙认为不是使名符合于实,而是使实符合于名,是用名去校正实。《名实论》说:“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不以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这就是说,正名的首要任务在于纠正实而不在于改正名。这就暴露了把名看成是第一位的唯心主义观点。也正因如此,公孙龙特别强调对于词和概念的分析,推崇一般,而轻视个别,把一般和概念看成是脱离具体事物的永恒不变的实体,幻想用抽象化了的一般去纠正现实世界的变革,阻止新生事物的发展,从而达到维护旧制度和旧秩序的目的。 百家争鸣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 春秋战国时期,是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过渡的时期,新旧阶级之间,各阶级、 阶层之间的斗争复杂而又激烈。 代表各阶级、各阶层,各派政治力量的学者或思想家,都企图按照本阶级(层)或 本集团的利益和要求,对宇宙对社会对万事万物作出解释,或提出主张。他们著书立说, 广收门徒,高谈阔论,互相辩难,于是出现了一个思想领域里「百家争鸣」的局面。 所谓「诸子百家」,主要有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其次有阴阳家、杂家、名家、 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等。后人把小说家以外的九家,又称为「九流」。俗称「十家 九流」就是从这里来的。 儒家的创始人是孔子。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春秋后期鲁国人。他的理论的核心是 「仁」,而体现仁的制度或行为的准则是「礼」。儒家学派在孔子以后发生分裂,至战 国中期孟子成为代表人物。孟子名轲字子舆,是孔子的嫡孙子思(名孔伋)的弟子。他 在40岁以前,主要活动是教书。42岁那年,带著车子数十乘、侍从弟子数百人游说齐、 魏等国。晚年回家著书立说,今存《孟子》7篇就是他的政治思想的体现。孟子宣扬 「仁义」提倡「仁政」,主张「法先王」。他说:「仁政必自经界始」,就是说实行 「仁政」首先要恢复周代奴隶社会的井田制。他认为古代比当代好,要人们「遵先王之 制,守先王之法,行先王之道」。孟子的主张是复古倒退的,当时许多国王都认为不合 时宜。 儒家的代表人物还有荀子。荀子名况,时人尊他为荀卿。 著《荀子》一书,他赞扬富国强兵的制度或政策,尤其赞扬秦国。他对孟子等的陈 旧学说有过激烈的批判。 墨家学派创始人是墨子。墨子名翟,是战国初期鲁国人。 墨子的主张和儒家是针锋相对的。反对世卿世禄制度,主张尚贤,任用官吏要重视 才能,打破旧的等级观念,使「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要求有一个社会秩序安定 的政治局面,反对互相侵犯,要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墨子提出「兼 爱」的理论,使「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对卑贱的人也要给予 平等的地位。这种抹煞阶级界限的抽像的人类之爱,在阶级社会里,只能是幻想。 代表墨翟思想的有《墨子》一书,是他的弟子根据受课笔记编撰而成的。墨子「兼 爱」、「非攻」、「尚贤」、「尚同」的说学,虽然主流是进步的,反映新兴地主阶级 的政治要求,但存在软弱改良的一面。如他把政治革新的希望寄托在「圣君」身上;提 出「明鬼」学说,相信鬼神,鼓吹鬼神的作用,反映出他的思想局限性。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国人,约与孔子同时,出身于没 落贵族。反映他思想的书为《老子》,又名《道德经》,大约是战国人编纂的。湖南长 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两种,是研究道家思想的珍贵数据。在 《老子》一书中,提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柔弱胜刚强」这些朴素的辩证 法观点,是非常可贵的。由于老子站在没落奴隶主的立场上,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有 为」措施,主张「无为而治」,倡导「小国寡民」的理想境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 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一种反动的、倒退的主张,反映了奴隶主阶级对前途丧失信心的 思想倾向。 道家在战国时期的代表人物是庄周。庄周是宋人,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曾做过宋 国漆园吏的小官。后来厌恶官职,「终身不仕」。《庄子》一书,是由他和门人编成的。 庄周对老子唯心主义的「道」解释得更加神秘。他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叫做「道」。 「道」是无限的东西,它生出天地万物,连鬼神也是「道」生出来的。只有「真人」才 能得「道」。他认为事物万变无常,没有什么是非标准。庄周把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演化 成相对论,这是道家思想的大倒退。他认为社会安定太平,除非把一切都毁灭,人活著 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是一场大梦,不如死了痛快,死了才是「大觉」。这种厌世思想 表明奴隶主失掉政权后的绝望。 法家学派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早期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 不害等人,后期法家韩非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集大成者。 韩非是荀子的大弟子,与李斯同学,出身于韩国的贵族家庭。《韩非子》一书是他 总结前期法家思想的成果。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这些文章,曾感叹地说: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从旁介绍说:「此韩非之所著书也。」不久, 韩非来到秦国。李斯妒其贤能,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了韩非。然而,韩非的学说却成为 秦代的官学,对秦始皇统一中国、巩固政权起了积极作用。 韩非注意吸取法家不同学派的长处,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 理论。他认为「法」是根本,就是说,新兴地主阶级的政策、法令是社会的准则,要大 张旗鼓地宣传,使之深入人心。「术」是政治斗争的策略手段,包括按照人的才能来派 定官职,对群臣暗中考察。「势」是指君王的地位和权力。韩非认为只有这三者结合起 来,才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就是主张「罢黜百家」,崇尚法制。 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斗争的激烈和复杂。虽然流派很多,但 阶级阵线非常鲜明,主要是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这个时期的文 化思想,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文化的基础,对中国古代文化有著非常深刻的影响。春秋战国时代,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发祥期,这一时期的思想文化便奠定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基础。尤其是在思想、文化领域内产生的诸子百家学说,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文化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为千秋万代留下了极其宝贵的财富,为人类文化做出了极其巨大的贡献。 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动荡、大变革、风云变幻的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都在激烈而又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各诸侯国的阶级关系不断出现新变化,不同的阶级与阶层的代表人物,对社会变革发表不同主张,于是“诸子百家”便应运而生。 正如《汉书·艺文志》中所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当时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学者们便周游列国,为诸侯出谋划策,到战国时代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诸子”,是指这一时期思想领域内反映各阶层、阶层利益的思想家及著作,也是先秦至汉各种政治学派的总称,属春秋后才产生的私学。"百家"表明当时思想家较多,但也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主要人物有孔子、孟子、墨子、荀子、老子、庄子、列子、韩非子、商鞅、申不害、许行、告子、杨子、公孙龙子、惠子、孙武、孙膑、张仪、苏秦、田骈、慎子、尹文、邹衍、吕不韦等。 百家争鸣,反映出群星璀璨般的各种不同学说流派互相争辩的异常活跃局面,其灿烂、其多彩,在我国学术史上、文化史上、思想史上写下了光彩夺目的一页!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于今而言,犹不止此。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裂局面,各个学派在建立时大都有一定的地域性,如邹鲁(山东曲阜)是儒、墨的发祥地;三晋(山西翼城)是法家的温床;南方是道家的摇蓝;而燕、齐(河北北部、山东临淄)是阴阳家的诞生地。 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如儒家的“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孟子的古代民主思想;道家的辩证法;墨家的科学思想;法家的唯物思想;兵家的军事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光芒。便是那“诡辩”的名家,也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逻辑学领域。我们可以、也应该鉴借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己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己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也鉴借墨家的"兼爱"、"尚贤"、"节用";道家的“少私寡欲”、“道法自然”;法家的"废私立公",等等思想。 追本溯源,取其精华,自然大有裨益。 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孔子》、《孟子》、《荀子》 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庄子。作品:《道德经》、《庄子》 墨家,代表人物:墨子。作品:《墨子》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李斯。作品:《韩非子》 名家,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作品:《公孙龙子》 阴阳家,代表人物:邹衍 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杂家,代表人物:吕不韦 农家, 小说家,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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