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摩擦力的大小的接触面无关呢?除了实验还有什么理论依据吗?

学习 时间:2026-04-07 02:01:33 阅读:89
为什么摩擦力的大小的接触面无关呢?除了实验还有什么理论依据吗?能不能这样解释?当同一物体的摆放不同时(如长方体),接触表面一样,但面积不一样,造成压强的不同.面积越大,压强越小,每一个接触的点的压力也就小了,所以虽然接触点多了,但每点的压力小了,按造5楼sadan的说法,整个物体受到的摸查里就变化很小或者刚好不变.

最佳回答

酷炫的柠檬

耍酷的身影

2026-04-07 02:01:33

摩擦力产生在两个接触表面之间。我们用肉眼看到的光滑固体表面,当用放大镜观察时,就会发现其表面是凸凹不平的,好像布满了高峰山谷一般。经过车床加工的金属表面,峰高可达5微米;再经过仔细研磨,峰高可以减至0.1微米。但这相对于原子尺度仍然是很大的。因此,当两个物体相互接触时,真正接触的只是物体表面的峰丘。在这些真正接触的区域内,两个接触表面的原子非常接近,原子之间具有非常强的相互作用力。在接触点以外的其他区域,两物体表面的原子之间的距离比较大,从几埃到几十埃(1埃=10-6厘米)。这些原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比较弱,与真正接触区域相比可以忽略不计。而接触区域的面积之和要比物体表观面积小得多。当两个接触面发生相对滑动的时候,势必要以剪切的方式破坏原来所有的接触点,使两个接触表面的凸起部分相碰撞而产生断裂、磨损,从而形成了对物体运动的阻障。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就等于摩擦力。两物体表面开始接触时是一种点接触。在法向正压力的作用下。这些接触点的负荷很大,会使相接触的凸起部分产生弹塑性形变,从而使接触面积增大。坚硬的材料使其产生这种形变比较困难,即产生等量的形变需要更大的负荷。所以,两个物体表面真正相接触的面积大小,与所施加的法向正压力成正比,与相接触材料的硬度成反比。摩擦系数μ等于摩擦力f与法向正压力N的比值,即μ=f/N。摩擦系数μ同两个物体的表视接触面积和滑动速度等因素无关。实验结果证明,对于一般机械加工的表面,摩擦系数μ同物体的表面粗糙程度无关;对于很粗糙的表面,因接触面凸与凹部分交错啮合,会使摩擦系数μ增大;对于非常光滑的表面,尤其是特别清洁的表面,由于真正接触面积增大和接触点粘结强度提高,所以摩擦系数μ也会增大。表面越光洁,摩擦系数的μ值也越大,这同人们一般的常识不同————————————————————————————这个理论只是大家普遍认为的观点,至于真正的机理估计还有待研究对于你的这个例子“当同一物体的摆放不同时(如长方体)”,可以这样理解,其实你所说的其实还是与面积无关的,那个理论里面也没说完整,没说到摩擦力点接触面积与物体接触面积的关系,只是说了点接触面积比物体接触面积小很多。但是根据理论我推断了两种解释方法,你说的应该是第二种。一,根据理论可以是这样认为:摩擦力的点接触个数n与物体的接触面积A是成正比(n=KA),那么K其实就是单位物体面积上点接触个数,很明显这个值就是一个根物体材料有关的量。每个接触点正压力F等于物体重量G除接触点的个数n(F=G/n),每个点的点接触的面积大小s与所施加的法向正压力F成正(s=QF),Q也应该是个和材料有关的量。所以物体的点接触面积S=ns=KA*QF=KA*Q*(G/KA)=QG,则说明对于同一物体的摆放不同时(如长方体),其实际点接触面积是一样,那么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等于摩擦力)是一样的。二,按其理论也可以这样认为:摩擦力f等于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明显剪切力的大小与物体点接触面积s(相当与上面说法中的点接触个数)与咬合深度h(点接触互相嵌入的深度成正比,相当与上面说法的每个点的点接触的面积大小s),f=K*s*h。K比例常数。物体点接触面积s与物体的接触面积A是成正比(s=kA),咬合深度h与单位点接触面积的压力成正比(及点接触面上的压强p=G/s=G/kA)h=Q*P=Q*(G/kA),Q比例常数。f=K*kA*Q*(G/kA)=KQ*G。摩擦力还是只与G有关,和正压力有关。你所说的应该就是这重解释。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火星上的电脑
    回复
    2026-04-07 02:01:33

    摩擦力产生在两个接触表面之间。我们用肉眼看到的光滑固体表面,当用放大镜观察时,就会发现其表面是凸凹不平的,好像布满了高峰山谷一般。经过车床加工的金属表面,峰高可达5微米;再经过仔细研磨,峰高可以减至0.1微米。但这相对于原子尺度仍然是很大的。因此,当两个物体相互接触时,真正接触的只是物体表面的峰丘。在这些真正接触的区域内,两个接触表面的原子非常接近,原子之间具有非常强的相互作用力。在接触点以外的其他区域,两物体表面的原子之间的距离比较大,从几埃到几十埃(1埃=10-6厘米)。这些原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力比较弱,与真正接触区域相比可以忽略不计。而接触区域的面积之和要比物体表观面积小得多。当两个接触面发生相对滑动的时候,势必要以剪切的方式破坏原来所有的接触点,使两个接触表面的凸起部分相碰撞而产生断裂、磨损,从而形成了对物体运动的阻障。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就等于摩擦力。两物体表面开始接触时是一种点接触。在法向正压力的作用下。这些接触点的负荷很大,会使相接触的凸起部分产生弹塑性形变,从而使接触面积增大。坚硬的材料使其产生这种形变比较困难,即产生等量的形变需要更大的负荷。所以,两个物体表面真正相接触的面积大小,与所施加的法向正压力成正比,与相接触材料的硬度成反比。摩擦系数μ等于摩擦力f与法向正压力N的比值,即μ=f/N。摩擦系数μ同两个物体的表视接触面积和滑动速度等因素无关。实验结果证明,对于一般机械加工的表面,摩擦系数μ同物体的表面粗糙程度无关;对于很粗糙的表面,因接触面凸与凹部分交错啮合,会使摩擦系数μ增大;对于非常光滑的表面,尤其是特别清洁的表面,由于真正接触面积增大和接触点粘结强度提高,所以摩擦系数μ也会增大。表面越光洁,摩擦系数的μ值也越大,这同人们一般的常识不同————————————————————————————这个理论只是大家普遍认为的观点,至于真正的机理估计还有待研究对于你的这个例子“当同一物体的摆放不同时(如长方体)”,可以这样理解,其实你所说的其实还是与面积无关的,那个理论里面也没说完整,没说到摩擦力点接触面积与物体接触面积的关系,只是说了点接触面积比物体接触面积小很多。但是根据理论我推断了两种解释方法,你说的应该是第二种。一,根据理论可以是这样认为:摩擦力的点接触个数n与物体的接触面积A是成正比(n=KA),那么K其实就是单位物体面积上点接触个数,很明显这个值就是一个根物体材料有关的量。每个接触点正压力F等于物体重量G除接触点的个数n(F=G/n),每个点的点接触的面积大小s与所施加的法向正压力F成正(s=QF),Q也应该是个和材料有关的量。所以物体的点接触面积S=ns=KA*QF=KA*Q*(G/KA)=QG,则说明对于同一物体的摆放不同时(如长方体),其实际点接触面积是一样,那么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等于摩擦力)是一样的。二,按其理论也可以这样认为:摩擦力f等于平行于接触表面而使接触点破坏所需要的剪切力,明显剪切力的大小与物体点接触面积s(相当与上面说法中的点接触个数)与咬合深度h(点接触互相嵌入的深度成正比,相当与上面说法的每个点的点接触的面积大小s),f=K*s*h。K比例常数。物体点接触面积s与物体的接触面积A是成正比(s=kA),咬合深度h与单位点接触面积的压力成正比(及点接触面上的压强p=G/s=G/kA)h=Q*P=Q*(G/kA),Q比例常数。f=K*kA*Q*(G/kA)=KQ*G。摩擦力还是只与G有关,和正压力有关。你所说的应该就是这重解释。

上一篇 好爽是什么意思哇

下一篇 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