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层高验收标准是什么样的

建筑 » 装修 时间:2026-06-05 16:37:17 阅读:2769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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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大雁

疯狂的荷花

2026-06-05 16:37:17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哭泣的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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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6:37:17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  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米;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米;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米,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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