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8岁了,今年参加城居保,曾无工作单位,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能办理城居保吗

生活 时间:2026-04-03 13:25:32 阅读:2926
我母亲今年58岁了,今年参加城居保,曾无工作单位,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能办理城居保吗

最佳回答

谨慎的音响

粗犷的香菇

2026-04-03 13:25:32

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只要户口本带上就可以办了,不用其它证明材料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直率的眼睛
    回复
    2026-04-03 13:25:32

    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只要户口本带上就可以办了,不用其它证明材料

  • 温柔的乌龟
    回复
    2026-04-03 13:25:32

    你的提问会误导人的,城居保指的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简称,有个人自愿参加,跟她是否有工作单位无关。 至于你说的五七工指的是这个政策:《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249号)转发给你们,针对我市开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际,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按户籍所在地属地参保。户籍在海拉尔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区市直企业未参保人员,在市本级参保。 二、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配合,成立审核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 三、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企业职工,填写《呼伦贝尔市有招工手续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险登记表》,其1992年1月1日以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以月为单位。 1992年1月1日以前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可直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费待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从1992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满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费待遇。其退休时间为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为到龄时间减去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1992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人员,从1992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至男满60周、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缴费用至满15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龄未达到60周岁、女年龄未达到55周岁的人员,从1992年1月1日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91年12月减去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四、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手续费的人员,填写《呼伦贝尔市无招工手续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不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要求1995年以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由当地审核领导小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提供的本人档案或工资表等原始材料认定。 从1996年1月1日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55周岁的,可办理离休手续,自2011年1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退休时间为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为到龄时间减去15年。男年龄未达到60周岁、女年龄未达到55周岁的,2011年1月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男年龄达到60周岁,女年龄达到55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1日。 无法提供《呼伦贝尔市无招工手续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中A、B类证明材料的人员,应由本人填写《呼伦贝尔市无工作经历原始材料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由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出具调查审核材料,填写《呼伦贝尔市无工作经历原始材料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调查核实表》。 五、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工作地与户籍地不同的人员,在工作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原工作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地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其工作经历,将此类人员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转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籍地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其户籍,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参保手续。 户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盟市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其原工作单位(主管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核准后转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籍地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其户籍,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参保手续。 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盟市,曾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工作,在工作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原工作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地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其工作经历,将此类人员相关资料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转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六、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按本意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以前执行的养老保险扩面政策均停止执行,丢失档案人员视为无招工手续。 附件:1.《呼伦贝尔市有招工手续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2. 《呼伦贝尔市无招工手续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3. 《呼伦贝尔市无工作经历原始材料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4.《 呼伦贝尔市无工作经历原始材料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调查审核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上一篇 求一篇瓶邪文

下一篇 求所有的斯赫文,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