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如果女孩子到了18岁还未出嫁,算是老姑娘吗? 有人知道当时女孩子出嫁的普遍年纪段(或平均年纪吗)

生活 时间:2026-04-06 19:08:34 阅读:1916
民国时如果女孩子到了18岁还未出嫁,算是老姑娘吗? 有人知道当时女孩子出嫁的普遍年纪段(或平均年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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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的水蜜桃

幽默的火车

2026-04-06 19:08:34

算。几千年的我国古代,一直是早婚政策,法律诏令规定结婚的年龄很低。汉时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1]之规定。唐开元中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5、女13。宋沿袭唐的规定。明时婚龄提高1岁,男为16、女14。而清又沿袭明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国家多不直接干涉婚姻,所以实际上有成婚年龄不及法定年龄者,甚至民间有幼子娶长女的习俗,社会上的早婚非常普遍。 民国时期的立法者虽用心良苦地规定了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为防止早婚 ,然而这一规定本身就是在允许早婚。结合相关的施行性条款分析可知,尽管作出如此规定,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效力,实际上的结婚年龄更低于所规定的“法定”年龄。 是否早婚应有一个判断的标准,而此标准应是成年年龄。低于成年年龄的婚姻为早婚,高于成年年龄的婚姻则为晚婚。因为所谓成年,意味着身心发育完全,有完全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未成年人结婚,对自己来讲,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身心未熟 ,容易草率行事,而致日后后悔;对对方而言,他本质上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这种婚姻对人对己都有害,其为早婚,应为法律所不承认。相反,法律规定的最低婚龄若大于成年年龄,那么则可说法律剥夺了一个成年人正常的生理心理需要,实属侵犯基本人权,这样的婚姻当为晚婚,晚婚不应为法律强制性规定。 所以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亲属编》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男18岁、女16岁应当是不合理的。因为依《六法全书·民法》第12条规定成年为20岁,故无论18岁还是16岁都未成年,都是未成年人,身心未熟,只能从事限制行为,而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民法如此规定不是在允许早婚吗?这一规定纵然被严格遵守仍不能防早婚。 法定结婚年龄的有效性根据上面的分析,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规定的结婚年龄并不合理。但是这一年龄虽然比中国古代的法定婚龄高,如果能执行,于实际中发挥效力,即使不能防止早婚,至少也可比古代进步。然而这一规定几乎无法在实践中实行,现实的婚龄比法定婚龄更低,比起中国古代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综上所述,《民法·亲属编》对结婚年龄的规定本身就不合理,此规定分明是允许未成年的早婚。即使这样,男18岁,女16岁这一最低结婚年龄也因相关规定不配套致使在实际中几乎无效力。所以现实社会中的结婚年龄会更低于法定年龄,早婚的现象无法避免和制止。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谦让的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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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08:34

    算。几千年的我国古代,一直是早婚政策,法律诏令规定结婚的年龄很低。汉时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1]之规定。唐开元中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5、女13。宋沿袭唐的规定。明时婚龄提高1岁,男为16、女14。而清又沿袭明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国家多不直接干涉婚姻,所以实际上有成婚年龄不及法定年龄者,甚至民间有幼子娶长女的习俗,社会上的早婚非常普遍。 民国时期的立法者虽用心良苦地规定了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为防止早婚 ,然而这一规定本身就是在允许早婚。结合相关的施行性条款分析可知,尽管作出如此规定,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效力,实际上的结婚年龄更低于所规定的“法定”年龄。 是否早婚应有一个判断的标准,而此标准应是成年年龄。低于成年年龄的婚姻为早婚,高于成年年龄的婚姻则为晚婚。因为所谓成年,意味着身心发育完全,有完全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未成年人结婚,对自己来讲,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身心未熟 ,容易草率行事,而致日后后悔;对对方而言,他本质上不能独立承担责任,这种婚姻对人对己都有害,其为早婚,应为法律所不承认。相反,法律规定的最低婚龄若大于成年年龄,那么则可说法律剥夺了一个成年人正常的生理心理需要,实属侵犯基本人权,这样的婚姻当为晚婚,晚婚不应为法律强制性规定。 所以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亲属编》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为男18岁、女16岁应当是不合理的。因为依《六法全书·民法》第12条规定成年为20岁,故无论18岁还是16岁都未成年,都是未成年人,身心未熟,只能从事限制行为,而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民法如此规定不是在允许早婚吗?这一规定纵然被严格遵守仍不能防早婚。 法定结婚年龄的有效性根据上面的分析,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规定的结婚年龄并不合理。但是这一年龄虽然比中国古代的法定婚龄高,如果能执行,于实际中发挥效力,即使不能防止早婚,至少也可比古代进步。然而这一规定几乎无法在实践中实行,现实的婚龄比法定婚龄更低,比起中国古代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综上所述,《民法·亲属编》对结婚年龄的规定本身就不合理,此规定分明是允许未成年的早婚。即使这样,男18岁,女16岁这一最低结婚年龄也因相关规定不配套致使在实际中几乎无效力。所以现实社会中的结婚年龄会更低于法定年龄,早婚的现象无法避免和制止。

  • 务实的泥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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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08:34

    算也不算,具体可以参考以下: 汉时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之规定。唐开元中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5、女13。宋沿袭唐的规定。明时婚龄提高1岁,男为16、女14。而清又沿袭明的规定。在中国古代,国家多不直接干涉婚姻,所以实际上有成婚年龄不及法定年龄者,甚至民间有幼子娶长女的习俗,社会上的早婚非常普遍。 民国时期,《民法·亲属编》中提出:“早婚足以弱种”。就已经改革了明清以来的婚龄制度。立法者虽用心良苦地规定了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为防止早婚,然而这一规定本身就是在允许早婚。结合相关的施行性条款分析可知,尽管作出如此规定,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效力,实际上的结婚年龄更低于所规定的“法定”年龄。

  • 害怕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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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08:34

    并不算。清朝之前姑娘及弈之年约莫十三四岁,父母便寻思着寻个人家。但民国时期作为半开放式的中国,夜生活比较丰富,姑娘们十七八九也是正常。二十岁左右婚嫁亦可。

  • 安静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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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08:34

    不算,不过那年纪在那时也是适婚年龄了,也不算小。那个年代的婚姻看地方情况,不过已经不像古代那样,看开化程度吧,农村嫁的早些,不过那会也有二十几才嫁人的,蒋介石的第一个老婆就是20岁嫁他,那时也不是老姑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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