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政策咨询?

教育 时间:2026-03-29 09:06:15 阅读:6151
税务政策咨询?老师,我公司是主营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的一般纳税人,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开“电信服务*短信或彩信服务”或者“电信服务*其他增值电信服务”。1、请问我公司是否适用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文件》里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试用10%还是15%?2、如果试用,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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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背包

风趣的雪糕

2026-03-29 09:06:15

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加计抵减10%,生活服务加计抵减15%,所以应按10%加计抵减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轻松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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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6:15

    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加计抵减10%,生活服务加计抵减15%,所以应按10%加计抵减

  • 现实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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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6:15

    1)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缴纳增值税的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 现代的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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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6:15

    是否需要设置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例: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适用税率10%)。这个月取得成本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元,税额56。6元。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写?

  • 跳跃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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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6:15

    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科目在采购时用的

  • 霸气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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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6:15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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