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问题和税务?

教育 时间:2026-03-29 09:03:44 阅读:9708
开票问题和税务?A公司(一般纳税人)与我司合作,后续因业务原因,更换户头B公司(个体工商户)与我司继续合作,AB公司法人属夫妻关系且股东有关联,(已与我司签变更合作户头协议)前期A公司有票未开完(A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专票抵扣),变更合作户头后,后期能直接开B公司的普票吗?如果直接开B公司的票会不会有税务问题,算虚开发票吗?如果开前期未开的票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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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的诺言

积极的朋友

2026-03-29 09:03:44

如果这些业务发生在变更协议之前,那应该开A公司的发票,变更完成后发生的业务可以直接开B公司的普票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辛勤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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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3:44

    如果这些业务发生在变更协议之前,那应该开A公司的发票,变更完成后发生的业务可以直接开B公司的普票

  • 拼搏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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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3:44

    那A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专票抵扣的话,可以开普票嘛,开普票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 着急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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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3:44

    最好开专用发票

  • 酷酷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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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09:03:44

    开普票也可以,就是对方无法抵扣进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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