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出据的收据上写的是居间费,现在我后悔交了定金给开发商,还是“订金”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14:23 阅读:3880
您好,2021年8月16日我向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房屋认购定金,开发商出据了一份收据,收据上写的是订金,8月17日又向开发商交了3万元的定金,开发商出据的收据上写的是居间费,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住宅特惠权预约登记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的是定金,请问,现在我后悔交了定金给开发商,想让开发商全额退还我5万元,是该认定为“定金”还是“订金”?然后开发商至今还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请问,能退回款给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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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心的白云

繁荣的魔镜

2026-04-06 21:14:23

1、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3、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健康的导师
    回复
    2026-04-06 21:14:23

    1、房屋认购协议签订后,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3、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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