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分别向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订金及3万元的居间费,如果我反悔是不退还的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44:51 阅读:9923
您好,我2021年8月16日、17日分别向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订金及3万元的居间费,共5万元。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住宅特惠权预约登记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的是定金,如果我反悔是不退还的。但收据上可能是财务笔误,写成了订金,请问,我现在要求退还我5万元,应该认定是订金还是定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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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的小白菜

追寻的红牛

2026-04-06 22:44:51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清爽的大地
    回复
    2026-04-06 22:44:51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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