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生男方本提出支付百分之二十三十,我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

司法 时间:2026-04-08 03:35:25 阅读:3390
我与男方恋爱对方冷暴力,我提出分手,分手后10天发现怀孕,我想生男方本提出支付百分之二十-三十,但在医院说生下来给她姐姐,我没有抚养能力,一分钱也不会得到。我精神和身体受损伤想停止提出打胎,检查了两次到打胎时间恰巧男方不在,事后男方不管不顾,我精神状态不好要求赔偿对方拒绝,男方打胎期间给与4500打胎费,可实际查的费用大概3700,营养费,后期护理费,误工费,精神补偿费使用了他给的亲属卡500,但对方及对方家人言语刺激,如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等。我精神状态不好将对方及家人删除。目前也没有钱看精神疾病,这种情况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多少。

最佳回答

仁爱的鸵鸟

高大的画笔

2026-04-08 03:35:25

可以主张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也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顺心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4-08 03:35:25

    可以主张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也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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