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破坏军婚,女方才同意协议离婚,离婚后房本上的名字男方能索要卖房款的一半房款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01:37:36 阅读:2666
女方破坏军婚,并在军婚期间与他人育有一女,女孩满一岁后,由于当时女方受威胁,房产给女方后,女方才同意协议离婚,为了离婚,当时男方没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离婚后房本上的名字还是双方的,现在女方想卖房,并上告法院要求法院判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能索要卖房款的一半房款吗,破坏军婚的追诉时效已过,但男方因对方破坏军婚造成无心在部队工作,并转业,至今十年都不敢再婚,可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最佳回答

热情的含羞草

舒适的大叔

2026-06-05 01:37:36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争取尽可能的保障你的权益,这个不能主张精神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闪闪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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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01:37:36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争取尽可能的保障你的权益,这个不能主张精神损失。

  • 昏睡的便当
    回复
    2026-06-05 01:37:36

    你好,关键是看离婚协议的约定了,可以让律师看看。

  • 开朗的导师
    回复
    2026-06-05 01:37:36

    你好,如果协议已经超过一年的话是无法在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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