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建立劳动关系之初也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的诉求是否合法

司法 时间:2026-04-03 12:33:49 阅读:8928
我们是学生,暑假想做暑假工,就在江门找了一个五金厂干活,老板一开始说好是要给我们计时算钱,然后因为他的业绩不好,所以想让我们换成计件,我们因为觉得这样收益不高就不想干了,辞职想走,然后现结工资,可是老板非得要8月16日才给我们发,还威胁恐吓我们如果我们还在这闹一分钱都不给我们,并且建立劳动关系之初也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们的诉求是否合法,只想让他现结工资我们就走,因为我们不是本地人,所以如果他赖账,往后我们也无法追究他了。

最佳回答

无语的含羞草

激动的导师

2026-04-03 12:33:49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淡然的楼房
    回复
    2026-04-03 12:33:49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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