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是三年,当时合同没有写明没到期要付违约金,这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10-24 07:27:25 阅读:6687
您好,我们租了店面,合同签订是三年,然后因生意不好,退出并交出了钥匙,当时合同没有写明没到期要付违约金,可是过了半月后他们向法院提出要我们付百分之四十的违约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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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樱桃

任性的溪流

2026-10-24 07:27:25

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是可以主张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淡然的毛衣
    回复
    2026-10-24 07:27:25

    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是可以主张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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