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的话我需要哪些,比如补偿协议还没有签订,离职证明什么的,还需要什么

司法 时间:2026-04-03 09:56:29 阅读:2511
我是孕妇,公司因经营不善,大量裁员,现在是协商补偿金为n+1+3个月社保,已经协商一致,手续的话我需要哪些,比如补偿协议还没有签订,离职证明什么的,还需要什么

最佳回答

稳重的美女

想人陪的胡萝卜

2026-04-03 09:56:29

你好,您是孕妇,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可以解除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精明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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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56:29

    你好,您是孕妇,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可以解除合同。

  • 忧虑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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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56:29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 欣喜的西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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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56:29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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