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广州,于2021.7.12电话通知我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请问现在我能主张哪些赔偿呢

司法 时间:2026-04-08 02:10:14 阅读:5741
你好,工作地广州,本人2010.9月正式入职这家公司,在职11年,公司于2020.4月以疫情为由,要求我们部分人在家待工一直至今,待工期间购买社保发基本工资,于2021.7.12电话通知我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公司没有业务,赔偿按基本工资算,当时我没有同意后至今公司也没有和我联系,同时我发现我的劳动合同于2020.9.30号到期(一直签固定期限合同,总共签了7次),期间双方没有提出续签,请问现在我能主张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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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的爆米花

忐忑的玉米

2026-04-08 02:10:14

你好,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和支付足额的工资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爱撒娇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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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你好,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和支付足额的工资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 聪慧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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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你好,你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 甜美的大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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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您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进一步沟通咨询。

  • 紧张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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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你好,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苹果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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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你好,工龄的赔偿等等都是有的

  • 自由的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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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02:10:14

    您好,可以主张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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