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三姐妹于1999年均分父母财产,b以现金补齐金额不愿意履行赡养老母亲的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3 12:19:28 阅读:1935
你好,a\b\c三姐妹于1999年均分父母财产,a分得一套房,b分得一套门面,c由a、b以现金补齐金额 。现在,a去世,房价上涨厉害,b、c以此为由,不愿意履行赡养老母亲的责任。要求赡养费、医药费全部由a的丈夫及儿子承担 。请问合理吗?

最佳回答

俊逸的八宝粥

文静的胡萝卜

2026-04-03 12:19:28

你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刻苦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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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2:19:28

    你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平淡的大炮
    回复
    2026-04-03 12:19:28

    您好,如果协商不好,建议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淡定的背包
    回复
    2026-04-03 12:19:28

    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共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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