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电动车被撞倒,人被撞出很远,医生说可能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恢复期,请问这种情况下会怎样划分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3 14:45:00 阅读:4797
7.14 星期三23:00,在百姓购物广场路口,南北向绿灯时,受害人骑二轮电动车过红绿灯由北向南正常通行。这时自东向西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驾驶员加车上乘员共三人)在机动车道内逆行过红绿灯,与正常过红绿灯的受害人发生碰撞,受害人电动车被撞倒,人被撞出很远,头上受伤,后报警。受害人被送往鹿邑县人民医院就诊,伤着现在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中。目前病情基本稳定,外伤口已愈合,脑震荡引起的眩晕感还没有消失,医生说可能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恢复期,情况糟糕的话可能会有头痛头晕的后遗症。 请问这种情况下会怎样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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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小虾米

长情的黑猫

2026-04-03 14:45:00

你好:现有交警处事故认定书,按过错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