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个人独资企业

司法 时间:2026-04-08 00:13:16 阅读:5661
A公司成立于2014年,属个人独资企业。我在A公司任职。 2014年至2015年A公司和B公司应合同买卖产生债权债务。 2016年A公司把部分股权登记在我名下。 2017年我把公司股权无偿转回给A公司法人并离职。协议中约定 持股期间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A公司法人承担。 2018年B公司起诉,裁定为A公司和法人向B公司支付货款。 2020年B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公司和法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0年B公司先法院追加我为被执行人,要求我在未出资内对被告A公司不能清偿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法院驳回。 2020年原告B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法院判决我为被执行人。

最佳回答

唠叨的画笔

俊逸的酸奶

2026-04-08 00:13:16

你是够冤的了。目前你可以通过申诉进行维权。网络提供信息有限,具体维权事宜请你预约办公室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落后的菠萝
    回复
    2026-04-08 00:13:16

    你是够冤的了。目前你可以通过申诉进行维权。网络提供信息有限,具体维权事宜请你预约办公室面谈。

上一篇 18岁还差几个月哪里借款有工作

下一篇 不小心输入了微信密码后来更改了还能有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