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土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3、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4、农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5、全面实施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以后,即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在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6、不符合“一户一宅”情况的;
7、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公路、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8、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