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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合格可以换吗

物业不合格可以换吗

怎么更换小区的物业?

1、到期不续聘的情况。

在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委会应当提前3个月召开业主大会来作出是否续聘的决定,如果不续聘应当以业主大会的名义直接告知物业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给新老物业公司交接腾出时间。

如果业主大会没有召开,那么到期后服务继续履行,但处于一个随时可以解除的状态。只要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提前2个月通知即可。

《上海市住房物业管理规定》第46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948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2、协议或依约定终止服务合同的情况。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解除物业合同;

或者尽管协商不成,但是出现了物业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直接解除。

3、业主大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民法典》第946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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