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首期付款(不同地方首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且离购建、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2、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具有管理核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