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行业“安全监理”的职责。为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交通部相应出台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监管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监管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安全监理”只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容之一。面对繁重的建设任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更加艰巨和富有挑战性。我公司强调从自身找原因,练好内功,通过加强管理、现场检查、标准实施、持续改进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1.通过标准的实施和持续改进,总结经验,规范监理行为。
今年,建设部出台了一系列新文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为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总结监理实践,进一步规范监理服务,加强安全监管和员工职业安全健康保护,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公司再次组织修订,增加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目前,体系文件已完成并顺利通过第一次认证、审查和监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使公司的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提供的监理服务将更好地满足社会要求。
安全监督是近年来不断增加的监督内容。监理人员普遍缺乏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这方面有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不仅仅是普通的监督者,很多监督者都不能很清楚监督者应该做什么。因此,在管理体系文件中对安全监督的内容和做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总结。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安全监督的要求,我们明确了不同岗位的监督人员应做的工作。
比如安全监理的监理资料分为:安全监理方案;施工安全计划的审批和检查;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及费用审核;《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监察记录》有五个子项,包括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安装和拆卸方案、塔吊等重型设备的检查、验收、巡视和现场记录。这样,主管就能一眼看出还缺少哪些信息,应该做哪些工作。
通过半年来的运行和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特别是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2.加强安全监管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专业能力。
首先,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关于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经常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高员工安全监管意识,宣传落实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其次,要加强人员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业务能力。主管经常被安排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目前,已有40多名监管人员取得了安全监管员上岗证。同时,要丰富监管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其专业能力。多学习多训练,积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确保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和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到所有项目监理部。
3.加强对监理项目的管理和检查。
明确安全监理的职责和内容,明确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各项规范制度的严格执行,一方面要求各项目监理部每周对现场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加强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监督。各公司成立了常设检查机构,制定了突击拉网式检查与常规制度化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并采用“差异管理”模式,对薄弱项目增加检查频次。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抓好整改落实。每次检查结束后,公司总监会在例会上以幻灯片的形式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和点评,促进了项目监理部狠抓安全监理的决心。同时,也要结合行政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月、防台防汛、防暑降温、节假日等,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以使安全警报持续响起。在检查中,除了重点检查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外,我们更加注重监管的事前控制和整改的落实。
(1)特别注意事前控制。
监管有很多事情要做,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控制在发生之前。监理前控制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图纸会审、监理交底、施工方案的审批、材料采购前的报审、样板工程、首件检验等。不拘泥于形式地做好上述工作,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落实整改。
监督员现场发现问题不难,落实整改难。除了人性化管理、管助结合,监理还应与施工方沟通,建立良好的互动,双方共同努力建设项目。监督者也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环节,养成问题必“关”的工作方法。即是否是监理通知,监理部的整改通知,包括会议纪要、监理日记、现场记录等。,对提出的问题应进行验证和整改,并保存记录。工程开工前,监理和施工方的“磨合”非常重要。监理人应披露所要求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不被监理人签字、不计入进度款、合同违约金、直至停工、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监理方应坚持原则,落实整改,使双方合作步入正轨,以利于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4.严打,狠抓关键环节。
根据今年安全管理的总体部署,结合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工程现场容易发生的事故和关键环节,今年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
(1)高大模板和外脚手架
施工方案的要求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巡视和待命。高大模板和外脚手架验收时,重点检查模板支撑的纵横杆间距,外脚手架悬挑工字钢固定端的长度和间距,确保万无一失。
(2)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消防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和自救用水量。在高处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应保护作业的周围和下部,并将焊渣装入容器内,并有专人监护。现场严禁吸烟。
(3)特种设备的安全
主要针对塔吊、施工电梯,审核拆装方案和拆装人员、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登记和使用备案,监督拆装过程。
(4)落实安全使用和文明施工措施。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和《建设项目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协议,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按约定支付,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明细和账目,落实专项资金。
二。想法和建议
1.规范市场准入,协调宏观调控。
当前,建筑市场良莠不齐,部分施工单位素质低、管理薄弱,是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直接因素。监管人员协调管理困难多,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因此,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理中感到责任大、压力大、协调难、被动。不是监理单位没有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而是仅靠监理单位难以扭转局面,不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协调,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将施工单位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实时掌握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惩“大牌子、小队伍”的“害群之马”,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
招标时,将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拒之门外,取消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相关人员的资格。而是将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实力雄厚、人才密集、制度健全、取得良好业绩的施工单位引入市场。从建筑市场准入的源头进行防范,将有利于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开展,也是市场经济下规范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
对掌握项目实权和经济命脉的经济承包商(包工头)的管理,一直是现行法规的“真空地带”。我们建议将其管理和约束也纳入到项目的监管中,认可其合理地位,从幕后推到前台,并赋予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虽然这一建议可能与现有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但这也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务实做法。
2.以服务争市场,以品牌创效益。
施工是一个持续时间长、复杂性高、不可预测因素多的过程。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的不安全意识和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会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严重的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工程建设者的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实践和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监理单位要有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以服务争市场,以品牌创效益,是公司一直遵循的理念。监理公司作为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应具备高水平的技术管理和优质服务,形成高质量的监理工作。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是监理单位的立身之本。监理单位只有把握市场规律,做出实绩,取信于业主,开拓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的作用。
虽然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法律主体地位是不可替代的。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虽然制度健全,方案完备,但往往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不交底,不自查,不整改,只检查;监理单位虽然严格,但作用不大。在严把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监理单位要考虑积极调动施工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导作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也要重点抓好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到齐抓共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要想有长远眼光,有竞争力,就必须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投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从业人员在建筑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自控自律行为。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施工单位,履行责任的关键在领导。如果施工单位的领导不仅能从单位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还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才能真正保证施工安全生产。
4.希望给监理单位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总是要负责任的,而且会受到责任施工单位的处罚。严重的情况下会停标整改,轻的情况下会通报批评上不良记录名单,每个监理单位都会觉得被投诉被指责。所以更需要的是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与责任并重的新形势下,我们深知监管工作的艰巨性。我们将抓住机遇,以“确立名牌发展战略,争创一流监理单位”为己任,攻坚克难,一如既往,锐意进取,严抓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和谐工地。为促进监理工作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对项目监理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如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进行不懈的努力和追求。考虑监理服务的质量成为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规定》并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验,如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笔者认为,应该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1)、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4)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
(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调查人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根据监督人员的工作职责,安全监督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学习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应及时传达和安排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每月至少对安全监理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一次审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
(4)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动态、全过程的安全监理,才能确保审完、查完。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能有效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