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种性质和程度的事故频繁发生,恶性事故不时见诸报端,直接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安全责任纳入监理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养牛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律化。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的内容、程序和责任。鉴于此,工程监理单位和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如何依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是考虑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期《郑恒监理》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概述入手,对其内部控制和安全控制管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提高监理水平的措施。
一、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计划的编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对于《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中型及以上项目和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了安全监督的方法、措施和控制点,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文件提交表上签署意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人员要严格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检查是否与合同文件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控。
(2)审查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检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室、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临时用电、给排水、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管理手段,如班组之间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轮流值班,签订安全责任书,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审查操作证书的及时性和见证的一致性。
(5)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不同的救援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对部分高风险项目应编制独立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救援组织、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配置、公安、消防、医院和行政部门的电话号码、医院的位置和路线图等。
2.一般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内容包括:
(1)审核基坑支护和开挖方案。在审查土方施工方案的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窒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选择合适的开挖方法、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于深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核模板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应设计有安全检查声明和详细的结构放样图。应详细说明模板的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式和剪刀撑的设置,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具体的安全措施。
(3)审查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案。脚手架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准备,并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高度在50m以下,平面图应绘制安装图,说明基本做法。立杆与大横杆的纵横间距,小横杆与墙体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设计计算和卸载方法。架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审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方案。检查是否有安全资质认证和安全使用证,塔吊基础一定要检查安全。应详细说明安装和拆卸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预防措施。安装后应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应的安全证书。验收记录、维修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由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核实,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备案后才能使用。
(5)复习高处(high 空)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洞口”和“五临边”的防护,独立悬挂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审查施工现场的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①方案编制、技术审查和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方案中应有施工机械临时用电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的用电设备都应包括在内,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截面、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熔断片的型号。包括各主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从而正确计算线路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并选择相应的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器型号。审查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必须用于潮湿和容易接近的带电工作场所的照明电源。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监理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需要补充完善或修改的,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与监理承包商的正式沟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这既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需要,也是监理工作的日常记录和监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对监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应流于形式,而应注重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可行性,并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质疑。
三、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法施工作业。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进行抽查,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
2.按照批准的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办理验收手续。
3.现场检查时,主管将检查实际员工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主管人员有必要实施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检查安全文明措施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以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项目的运行情况,对重要工序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
四。提高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平的控制措施
1.严格科学地执行安全监管程序。
在电力工程中,安全监理有其特殊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因此,在进行安全监管时,应要求监管人员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和制度执行,同时规范其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力工程的日常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对自身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技术人员有违规行为,应立即负责整改并提出批评,同时向项目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确保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其次,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其监理部门需要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全面性,注重安全监理工作的时效性,杜绝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操作,要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落实安全监管程序和制度,不能流于形式。
2.严格界定安全监管职责。
电力工程安全监理主要是保证电力工程生产的安全。因此,监理部在进行安全监理时,需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监理职责,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监理落实到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中。电力安全监管需要从源头上进行,必须强调和明确工程建设一线的职责。工程技术人员、经理、工长和项目经理不仅需要安全管理,还需要他们自己的管理职责。也就是说,在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中,要明确工程各层次人员的管理职责,做好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督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监督,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在监督过程中做好监督记录,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解决。此外,监理单位必须针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及时有效地与施工单位沟通,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工程生产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3.严格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直接决定了安全监督的效果。因此,在进行电力工程建设时,相关单位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首先,企业要扩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范围,将安全生产意识的培训延伸到项目负责人、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等。,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将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扩展到工程安全技术、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知识,使员工对工程安全生产有更全面的了解。二是增加安全培训的频率和频次。电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分为周培训和月培训。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生产中的安全措施和技术,积极讨论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谈心会,定期举办安全生产讲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特殊情况下,必须召开紧急安全会议,做好项目的安全培训和生产工作。
最后,要对电力工程特殊工种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其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以上措施保证工程安全监理的顺利进行。
五、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隐患消除后,监理机构应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工整改的,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评审和报告应记录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
六、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
(1)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
(2)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学习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应及时传达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和检查内容,每月至少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
(4)项目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动态、全过程的安全监理,才能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同时,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