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制度实施31年,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监理的安全责任有过度扩张的趋势,责权利明显不对等。只要出了安全事故,监管往往被问责,很少有自圆其说的机会。那么监理应该如何有效规避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责任风险呢?主要通过以下几点:
一、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
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施工阶段控制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管理安全、合同和信息,协调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总结就是:三控三管一配合,履行法定安全职责!
二、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
建设监理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监理单位对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对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对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负有责任的监理人员承担刑事法律后果。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监事应当承担法律监督责任。
1.法律包括:建筑法、刑法、合同法。
2.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监理工作如何规避安全责任风险。
(一)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技术支持文件,如安全监理方案指南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以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设立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对施工现场的一些关键危险源,如临时用电、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查,减轻项目监理部一线人员的压力。
(2)项目监理部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
项目监理部根据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巡回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会议,建立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的周联合检查制度。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监管资料的整理、归类和归档工作。
(3)监理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
1.该做的一定要做。
作为监理的第一步,你要熟悉合同,明确任务,明确人员的岗位职责,组织实施工作,熟悉设计图纸,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有针对性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都要有安全内容),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交底会。主任一定要转变观念,重视管理,督促主管做好各项工作。
2、“审”必须审,全面审查。
在监理工作中,要求业主和施工方提供相应的资料。目前业主的行为很不规范,施工方素质低。如果数据无法收集,必须出具书面文件督促,并在督导会上提及,做好定期督导会的会议记录。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前期准备阶段,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核工作,分清哪些是技术上的审核,哪些是程序上的审核。审查的重点是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检查人员本身应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识别现场安全隐患的能力。
3、"检查"必须检查、核对并督促到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方面的检查监督工作,重点检查现场施工条件和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开工报告”只有在符合开工要求的情况下才能签发。施工后必须观察好周围环境。位于山区的工程到处都是斜坡和冲沟,修建挡土墙是很常见的。为了省钱,很多段挡土墙不够用,挡土墙回填土质量不够,要高度重视。需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外围是否与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相邻,施工方的防护措施是否有效、有针对性。以下是工程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方面,必须进行监督。
(1)基坑坍塌,主要是坡度不够,基坑支撑不够,施工过程中容易坍塌。
(2)起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主要是由于事故。
(3)高层电梯井坠落坠落,高层作业坠落坠落。
(4)卸料平台不合格或超载。
(5)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材料不合格或现场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不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7)装修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4、该改的一定要改。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吸烟、是否戴安全帽,口头指出并记录在监督日记中。对于“四口五边”等安全隐患,必须出具书面通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主任沟通,及时处理。有困难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监理单位要帮助解决。每月的监督会议必须提到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形成限期整改的决定。必要时,必须召开专门的安全会议。今后,公司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
5、“停止”必须停止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列举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6、“报纸”必须报道。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果是电话举报,应该录音。事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这个监理单位汇报。
7、该学的一定要学。
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学法、懂法、用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以及与建筑安全有关的规范、程序和方法,必须全面研究并合理应用。
8、“管理”必须是被管理的(主要指工程资料的整理)
由专人负责整理工程资料,并规范收集、整理、归档。特别是收发文件的制度一定要建立,不能怕麻烦。业主的岗,施工方的岗,签字手续一定要齐全,谁验收谁签字,绝对不允许签字。俗话说,写在纸上,不在嘴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管人员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管安全资料)是最有说服力的维权证据。
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工作,应留下监理痕迹:
1)写监督日记。
2)做好监理例会的会议记录。
3)制作月度监理报告。
4)及时发出监理通知。
5)合理使用监理工作联系单
6.规范行为,促进职业道德。
5.善于参与各方的沟通协调。
(1)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和沟通方法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敢于展示自己的能力。学会尊重,学会倾听,坚持“对人多有礼貌”的原则,“表面工作”要做得妥当,要尊重业主。
(2)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和沟通方法
做好事前监理交底,做业主的挡箭牌,适当体现监理的“善意”,树立监理的权威,互相尊重,不高人一等,勇于管理,必要时敢于“亮剑”。
(3)监理人应与建设主管部门保持协调和沟通,遇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
(4)坚持依法监管,合理规避安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