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并按此方法逐步验收已被业界采用并成为一种规范。监理工程师必须明确: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书面确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可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划分检验批。
承兑机构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检,自行整改存在的问题,然后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的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工长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率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不应有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判定正常检验的一次抽样和二次抽样。
(3)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的验收以检验批为依据。分项工程可根据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承兑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汇总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核实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合格。分项工程验收时,对检验批验收结论有疑问或异议的,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检查和验证。
验收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应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的验收以各分项工程的验收为基础。项目的划分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划分:可根据专业性质和项目所在地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根据材料类型、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和类别将分部工程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
承兑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在建设项目包含的十个子项目中,参与验收的人员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况:
(1)除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外,其余7个子项目的验收组织相同,即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2)由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复杂、专业性强,且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为保证质量,规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要参加验收。
(3)建筑节能作为直接影响使用安全的主体结构,是一项基本国策,直接关系到国家资源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等。,规定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参加验收,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要参加验收。
验收内容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包括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质量验收又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单元应按以下原则划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单元工程;对于大型单位工程,可以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可以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承兑机构
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商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对承包工程进行自检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商应完成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资料并移交给总承包商。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预验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予以整改。整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验收内容
单位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包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包含的分部工程的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