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前控制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参与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安全风险交底和风险初步调查,对本工程可能涉及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风险作业提出监督意见。
(2)审查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参与项目部和班组级交底。
(3)各种人员、安全仪器、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已提交审批并被批准满足现场安全的技术要求。施工前,认真检查现场安全仪器和施工机械设备,方可使用。
(4)作业区应设置硬围栏和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5)发电机、配电箱等的接线。应由专业电工制作,端子接触良好,导电部分不外露,金属外壳接地,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损坏或泄漏。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
(6)上述措施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B,由施工项目部审核签发。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后,在操作票上签字,同意开始操作。
作业实施过程中关键点的控制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关键安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控制措施,并向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充分交底。
(2)冒险作业开始前,监护人员应检查冒险作业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作业。对现场发现的不符合项发出监理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闭环整改。三级及以上施工风险作业前,监督人员应现场检查作业必备条件和交底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应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字。
(3)严格审查拟进场分包商的施工资质、人员配备、施工机具和队伍管理能力,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不符合要求者禁止接近;检查建筑工程中部分承包商的二维码备案及“同进同出”人员配置情况;施工过程中,检查分包商的动态管理。
(4)在关键点作业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实施。根据安全监督站计划,开展安全监督站工作。当施工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时,监督应在现场检查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每日执行记录上签字。监理应检查施工项目部建立的配套施工操作票台账,同步检查关键点的日常检查记录台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措施
(1)加强监理项目部的内部管理。在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期间,将增派监督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加强组织协调和现场监督,掌握施工作业点的变化,并根据每天收集的现场作业信息,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工协作,提高检查时效。
(2)加强现场监督人员的管理。现场监督人员应每天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检查,必要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必须完成巡视和现场记录表中所列的检查项目;每天将施工作业信息、检查记录和数码照片上传至项目部进行汇总处理。检查记录、数码照片和监理日记的内容必须一致并相互确认;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按监督程序处理,备注清楚;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果手机关机三次,就会被勒令离开。
(3)设置监理现场控制红线。严格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进行三级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方案是否在现场认真执行。进出同一地点的人员不到位,不得施工;安全员不到位暂停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重大危险点暂停施工;不按施工方案实施,必须暂停施工。
(4)加强现场监督人员的培训。项目监理部将加强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和贯彻,明确监理责任,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履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