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结合中山市委“稳企平安年”工作方案,在生态环保系统推行“环境管家”服务。
所谓“环保管家”,就是一种“承包环保服务”。2016年4月15日,环保部发布《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境服务公司作为‘环境管家’,向园区和企业提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监管、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境保护服务和解决方案”。因此,在环境保护领域提出了“环境管家”的概念。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首次提出的“环境管家”与传统的“环境管家”有什么区别?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朱广义,进行深入解读。
问:如何理解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推行的“环境管家”服务?
朱广义: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首次提出的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环保管家”,一方面是指为企业提供从立项、规划选址、环评、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等“全过程”技术咨询,通过使用在线和离线服务。
从项目建设的角度,企业要想在中山落地项目,需要了解中山的项目和产业政策。项目不能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落地。去年9月起,环保局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改为企业自行验收。如果企业验收不规范,对后续影响很大。因此,我们的“环境管家”服务是对项目建设过程的“全过程”服务和指导。
另一方面,从环境政策解读、环境日常管理、环境决策指导、环境风险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少走弯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问:“环保管家”的服务对象是谁?
朱光义:目前每个乡镇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联系本乡镇5 ~ 10家被监管企业或重点排污单位。9月10日前确定联系服务企业,9月底前完成对每个服务对象的走访。
“环境管理”的四个原则:1。实施个性化定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服务。2.形成合力。各乡镇分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承担起“环保管家”的服务工作。3.实现全员参与。“环境管家”服务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的环保服务,整体解决企业的环境问题,有效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4.现役。“环保管家”积极提供服务,挖掘企业需求。
问:“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是什么?
朱广义:
1.配备管家:每个联系客户配备一名“环境管家”。
2.搭建平台:搭建“环保管家”微信群,搭建“环保管家”与客户沟通的平台。
3.成立专班:各相关部门、站、中心安排至少1名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并广泛征集环保行业相关专业人士,成立志愿服务专班,为“环保管家”提供技术支持。
4.编制指南:编制企业环境管理指南,指导企业规范环境管理。
5.组织一批培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的发布,定期为客户进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服务。
[南方日报记者]曾艳春
[通讯员]肖欢欢
【作者】曾艳春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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