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时,发包人和分包人均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