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建设项目设计和合同内容;
(二)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文件;
(五)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予以撤销,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