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未完成的工程是不能结算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处理:
1.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可以分期结算的,可以按照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但必须经过设计功能验收。
2.固定总价合同约定可以提前办理结算的,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其他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和解。根据双方协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除外,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就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
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
2.胜诉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有价证券、存款等情况;
4.此外,如果其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个人信用报告中将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